北京–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模板教案资料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一、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6.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7.每天对店面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店面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三、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

一、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帐。

一、组织新入职员工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它食品安全知识,要求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能够贯彻执行。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并建立培训档案。

二、将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及时对员工进行培训,对掌握情况进行考核。

1、按照《索证索票制度》和《协议准入制度》的要求对食品供货商进行资格审查,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相关的许可证

2、按照《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要求对食品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进货台帐制度》对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行登记,建立台帐。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按照《销货台帐制度》和《质量自检制度》的要求,对销售食品进行登记备查,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4、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的要求,公示经销食品的安全信息,确保经销食品安全信息准确、有效,发现食品安全不稳定因素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停止销售。

我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之外,并距离开放式厕所(包括倒粪池、化粪池)、污水池、垃圾场(站)等污染物较为集中的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直线m以上。

二、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并且向购货者开具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或清单,同时加盖印章或签字。

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接到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要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本单位食品经营的设施设备及空间布局符合食品安全的条件和要求,做到盛放食品的容器、工具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经营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经营场所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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