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通报一批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

1.北京宏达启源餐饮服务中心(烧烤店),你(单位)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2.北京巧绘服装有限公司(无),你(单位)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3.北京欣宇旺餐饮部(欣宇旺餐饮部),你(单位)未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4.北京张秀美餐饮服务中心(蜜 雪 冰 城),你(单位)未落实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5.北京美廉尚品超市有限公司(炸鸡汉堡),你(单位)食材未隔墙离地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给予警告。

6.北京利友阁餐饮有限公司(无),你(单位)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7.北京采育兴苑宇萱餐饮管理中心(王海山),你(单位)未按要求建立食品购销台账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8.北京众合峰餐饮有限公司,你(单位)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9.北京采育志利小吃店(候栋),你(单位)未按要求建立并严格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10.北京随记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绝对正宗安徽板面),你(单位)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未按照规定要求操作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11.北京艺嘉食尚商贸中心(木桑森林),你(单位)从事直接入口食品人员健康证明超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12.北京金霞餐饮管理中心(驴肉火烧),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

13.北京新创志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小谷姐姐麻辣拌●麻辣烫),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给予行政警告。

14.北京兴德顺饭庄(兴德顺),你(单位)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15.北京尊诚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面馆),你(单位)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

16.北京桐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晋来顺手擀面),你(单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17.北京福恒小龙坎餐饮有限公司(小龙坎),你(单位)未按贮存食品标准贮存食品的不合格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18.北京圣翰堂商贸有限公司(固始鹅块),你(单位)从业人员未佩戴厨师帽的问题,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并给予警告。

19.北京学辉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滋补烩面棒骨馆),你(单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并给予警告。

20.北京金记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金记鲜),你(单位)未保持场所环境整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21.北京旺德福食品有限公司(旺德福),你(单位)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22.(王勇),你(单位)后厨卫生杂乱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给予警告。

23.(王振雨),你(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24.北京壹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蜜 雪 冰 城),你(单位)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25.北京凤民餐饮服务中心(刘凤民),你(单位)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26.北京赫满祥餐饮服务中心(刘欢),你(单位)未保持该场所环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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