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圣医药”)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11,565.00万元,上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8,213.58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爽、张娅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刘群、刘维、刘爽应回避表决。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注: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批发;普通货运;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第二类、Ⅲ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批发:Ⅱ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材料、消毒剂、日化用品、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Ⅰ类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及用具(不含需审批或禁止的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纸制品、包装制品;收购地产中药材(不含需审批或禁止的项目);中药材种植(不含品原植物的种植);药物研发;仓储装卸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医药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总资产为88,439.03万元,净资产为6,553.04万元;营业收入24,175.39万元,净利润为10.82万元。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爽先生在长圣医药担任总经理、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娅女士在长圣医药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有关规定,长圣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直以来能按时交付产品、支付货款,故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对以上关联交易具备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公司将严格参照上述各类交易的市场公允价格,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交易并结算。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遵循自愿、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以上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在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全部关联交易均有合理的定价依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是公平、公允的。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全部关联交易均有合理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张娅女士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性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闲置置募集资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详见本公告“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7元,共计募集资金118,56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81.9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7,879.07万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17)41号)。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