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由董事会秘书以微信的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下午16时在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11)同时刊登于2023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有关内部控制监管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规划,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授信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拟预计2023年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500万元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基于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其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底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未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分红的条件,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分配预案,即: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资金支持额度(包括目前已提供的资金支持余额)。

提供资金支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有需求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按程序提出申请,公司将根据实际金额及时间给予支持。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有效。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国际业务的外汇风险,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每年净额不超过折合为1亿美元额度的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事项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及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17)。

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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