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宗文峰、总经理叶少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振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金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1.货币资金比期初增长17%,主要是本期销售收款及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比期初增长109%,主要是本期销售增加而部分货款尚未收到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降低45%,主要是本期支付船员2022年收入结算款所致;
6.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8%,营业成本同比增长76%,主要是本期产量增加导致销售量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同比下降27%,主要是利息费用同比减少以及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462万元,主要是本期平均燃油成本同比大幅增加导致主营业务毛利减少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03万元,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到的货款增加幅度大于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货款增加幅度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370万元,主要是本期在建工程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7,853万元,主要是本期借款同比上期增加所致。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2023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贷款协议〉议案》,同意接受中国农发集团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的国有资本金专项拨款6,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利率为2.92%(一年期 LPR利率下浮 20%)。详见公司2023-013号公告。
2.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详见公司2023-021号公告。
3.公司联营企业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定向募资方式进行增资扩股,增发不超过15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拟定为每股人民币1.7元,募集资金不超过25.5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华农保险持股11%的现有股东,放弃华农保险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详见公司2023-027号公告。
4.2023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水北美公司将办公室房屋出售,收到处置款48.63万美元,实现处置收益约23.8万美元。中水北美公司2022年已出售冷库、宿舍等资产,截止目前,中水北美公司原拟处置的冷库、宿舍、办公室等资产已全部处置完成(详见2022-004号公告)。
法定代表人:宗文峰总经理:叶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振水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金英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宗文峰总经理:叶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振水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金英
法定代表人:宗文峰总经理:叶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振水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金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宗文峰、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集团内融资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2、议案3、议案4和议案6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第二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云经才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循了与银行、券商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依照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了专款专用的原则,《2023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