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燕食品”或者“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第一次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975号)《关于核准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6,3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1,096,792.4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5,203,207.57元。

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扣除当日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后,汇入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开立的账号为95的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汇入金额为人民币603,30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88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紫燕食品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使用90,000.00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607,760.74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7,271,534.33元(含尚未置换的金额11,540,566.02元),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人民币469,99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77,261,534.33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按照《管理制度》中有关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9月5日,公司及子公司安徽云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5日,公司及子公司安徽云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7日,公司及子公司重庆紫川食品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7日,公司及子公司安徽云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13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14日,公司及子公司安徽云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余额中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469,990,000.00元。

2022年9月21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前,紫燕食品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了发行费用11,540,566.02元(不含增值税),2022年12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540,566.02元(不含增值税)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23日出具了《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248号);广发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募集资金发行费用11,540,566.02元(不含增值税)尚未完成置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10月8日,紫燕食品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广发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紫燕食品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022年度紫燕食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469,99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兑付的理财产品余额为469,990,000.00元,具体构成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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