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吴川市梅菉一副食店经营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被处罚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吴川市梅菉杨翠霞副食店,该店经营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吴川市梅菉杨翠霞副食店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83MABUUU7Y2A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杨**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222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吴市监长寿处罚〔2023〕10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法事实构成了经营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9.36元;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500.00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伍佰零玖元叁角陆分(¥509.36元)】。罚款金额(万元)0.0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936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04-20公示截止期2024-04-20处罚机关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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