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员是指主要从事食品、乳品、热带作物初制品、饮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的成品、半成品及原辅料检验的人员。
①采集样品; ②配制标准溶液; ③使用培养箱、显微镜等仪器设备检验样品的微生物含量; ④检验样品的微量金属元素、微量非金属元素及理化指标; ⑤记录、计算、判定检验数据; ⑥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 ⑦检查、维护仪器设备; ⑧负责检验室卫生、安全工作。
食物安全检测,是指利用科学的检测技术和方法,对食品安全特性进行测量、检验、测试、测量,并将其与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要求相比较,从而判断食品安全特性是否符合评价活动,具有科学性、技术性和规范性。检测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基础,它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在预防食品污染、减少食品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检测指标主要包括食品的一般成分分析、微量元素分析、农药残留分析、兽药残留分析、霉菌毒素分析、食品添加剂分析及其它有害物质分析等。每一项指标的检验将根据被检验项目的特征相应地进行检验。食物检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食药监工作对于保护企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等都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严格、训练有素、高效、客观的食品检测服务。
2、中级食品检验员证: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取得初级食品检验员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食品检验员证: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食品检验员证且累计从事工作满2年;或取得中级食品检验员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的中专、高技、大专应届毕业生;或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并取得中级食品检验员证,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企业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食品进货查验管理、食品仓储管理、食品运输管理、食品召回管理、食品生产管理、食品销售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销售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知识、主要职责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