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热点问题系列】“食品安全” 一问一答(二)

一是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如果申办单位食堂,也可以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二是登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填报《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

其他建议:涉及审批事项网上登录填报等内容,建议征求政务服务中心及审批协调处的意见,确认是否统一采用“登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等表述方式。

(1)如果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或者布局流程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经营许可(如果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2)提交变更申请表、许可证正本副本以及平面布局流程图(标注主要设备设施)。

法定时限: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1)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需要延续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2)提交延续申请表、许可证正本、副本以及经营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声明(如发生变化,需要提供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操作流程等文件)。

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电子证,自行下载打印即可。电子证实施之前发放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提交许可证补办申请表、遗失公告(在区局、直属分局网站或者其他区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或损坏的许可证。

北京首都之窗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开了食品生产环节的许可申请的服务导引,对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过程中流程、申请书、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以及咨询电话,申请人可以到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向企业所在区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实施全程电子化,不需要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

法定时限: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企业所在区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到所在区市场督管理局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注:以上政策口径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审定,若后续政策调整,以相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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