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乌鲁木齐市选取校区副食品供应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选取校区副食品供应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规模:1、食堂所需畜禽水产、冻货、蛋、蔬菜、水果、调料干杂、豆制品、奶、饮品 及各类食材。拟分3个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须提供肉制品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近期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等(包1提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 接控股、关联关系。3.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军队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 内的)、以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 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 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 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 应处罚;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7日10时30分到2023年04月14日18时30分获取方式:购买招 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 营业执照副本(未进行三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3)肉制品养殖场的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近期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等(包1提供),(6) 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军队采购网”查询确认,未被列入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黑名单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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