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延续了吗?

@沧州市运河区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市场主体,快看看您的许可证左下方标注的有效日期到期了没有?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将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实现“两证合一”。

河北省自2015年12月起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运河区第一批《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15年12月换发,有效期5年。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超出有效期未延续的,应立即停止食品经营,并向登记机关注销原食品经营许可,并提交新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特别提醒:上面材料仅限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延续业务!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办理无须填写委托书。

材料所需《食品销售类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餐饮类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见以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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