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期)

新疆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2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在新疆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中,哈密天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马超市翰林华苑店销售的生花生米(购进日期:2022-09-15),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要求。标准指标是≤3mg/g,实测值为10mg/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提供了相关资质、进货票据、出厂检验报告单等,现场未发现该批生花生米(购进日期:2022-09-15),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实,当事人经抽检不合格生花生米(购进日期:2022-09-15)已全部销售完毕,经营者启动了召回程序,但未召回。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二、新疆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哈密市天山店销售的香酥鹰嘴豆(香辣味、孜然味、蒜香味、椒盐味、芥末味)

在新疆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新疆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哈密市天山店销售的香酥鹰嘴豆(香辣味、孜然味、蒜香味、椒盐味、芥末味)(生产日期:2022-07-18),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要求,标准指标是≤0.5g/100g,实测值为(椒盐味:1.8g/100g;芥末味:1.5g/100g;蒜香味:1.9g/100g;孜然味:1.1g/100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提供了相关资质、进货票据、同批次出厂检验报告单、库存数量记录、以及制造商代加工合同等。在休闲食品货架上发现6袋该批香酥鹰嘴豆(生产日期:2022-07-18),执法人员现场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下发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检查核实,当事人经抽检不合格香酥鹰嘴豆(生产日期:2022-07-18) 还有6袋,现场进行了扣押,其余已销售完毕。经营者启动了召回程序,但未召回。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