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没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就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食品关系到每个人切身的健康,其安全性自是不言而喻。然而屡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频频曝光的假冒伪劣产品、接二连三的食品中毒事件……以致“我们还能吃什么?”成了当下人们最关心的问题!说到食品安全,就不得不提到一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即经符合要求的培训考核机构统一培训考核合格, 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近些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为加强和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社会和政府要求企业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呼声愈来愈高。此外,食品安全事件容易造成群体性发病,引起较大的社会和心理影响,也极易受到和犯罪分子的利用,如何保证食品安全已提升到新世纪社会性、国际性的重大课题,越来越受到政府和人们的重视。因此国家很需要食品安全管理员来负责管理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员是充实在食品链条当中每一段的安全卫士,他的主要职责是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为消费者把关。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百姓的生活质量,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声誉和诚信。此外,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可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级别。拥有优秀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不仅可以保证产品合格上市,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提高美誉度和知名度,老百姓也可以根据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推荐来选择安全食品。

1、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6、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8、协助所在单位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样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等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守法经营责任意识,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徐州餐饮行业协会将长期举办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2019年10月30日第八期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正在报名中。培训内容包括:解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健康体检吃出来的传染病》、《性味营养学—传统与现代营养学的交融》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经验交流演讲、食品安全管理员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处置办法和探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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