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北京百乐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市监处罚〔2023〕120号),涉及北京百乐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

北京百乐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店内销售的益达口香糖西瓜味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12日,保质期9个月。截止到2022年12月12日已过期。因此该单位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行为。该单位销售的西瓜味的益达口香糖是2022年10月25日从北京芝年华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数量1件(20包),对外销售价格为每条3元。2023年3月14日,对外销售了3包,共计9元。剩下17包,再无对外销售情况。因此该单位销售过期食品的货值金额为60元,违法所得为9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元;没收非法财物;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