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罚款5000元!兰山这家超市​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

原标题:【以案说法】罚款5000元!兰山这家超市​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

近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兰山区一家日用百货综合超市督导检查,现场发现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爱杰斯红葡萄酒”1瓶,“法老红葡萄酒”2瓶。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批次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爱杰斯红葡萄酒”1瓶,“法老红葡萄酒”2瓶,进行了扣押。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据资料,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项“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据资料的”,可以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关于“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我们希望此案能对企业起到启示作用,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必须保证依法经营、合法合规的行为。

下一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将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态度,严格行政执法,坚决捍卫群众利益,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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