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9,186,761.2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3,490,656.9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6,349,065.6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697,175,485.48元。本次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3,718,65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9,125,407股后的基数为284,593,246股。 以此计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2,296,623.00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25.91%,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消费品零售市场目前仍处于恢复阶段。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33亿元,比上年下降0.2%。

网上消费增速放缓,但其对实体零售的持续分流,对实体零售影响较大。2022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37853亿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9642亿元,增长6.2%,吃类、穿类、用类商品分别增长16.1%、3.5%、5.7%。

百货店零售额下降较大。2022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实体店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其中,生活必需品供应更为集中的生活便利店、超市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7%和3%,专业店、专卖店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5%和0.2%。但受限流影响较大、品牌同质化程度较高的百货店商品零售额下降9.3%。受疫情影响以及消费者消费习惯与消费意愿的下降,传统零售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需持续推进,消费场景和消费体验需要不断拓展提升,实体店铺面临市场压力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实体零售业务。公司采用多商号、多业态的经营发展模式,建立了百货连锁、超市连锁、电器连锁等三大主力业态,旗下 120 余家实体店铺与大商天狗网、大商五星级酒店及大商地产构成了立体商业发展格局。公司已成为中国最大的零售业集团之一,大中型百货店铺数量、已进入城市数量以及销售规模、盈利能力均居于行业领先地位。

百货店:门店大多位于城市或区域核心商圈,按定位不同,分为高端百货、流行百货、社区生活百货,经营商品品类主要包括服装服饰、化妆品、运动、靴鞋、黄金珠宝、家居生活、家电、儿童用品等,同时配套餐饮、娱乐、休闲等服务类项目,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市场环境下的消费需求。

超市店:门店位置一般在百货店内配套经营或社区内独立经营,经营品类主要为食品、生鲜、非食等,经营模式以自营为主。公司已组建大商超市集团公司,推进超市业态整合统一,提升经营能力及行业影响力。

电器专业店:经营家电类商品,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销售人员和提供一定的售后服务。通过打造沉浸式的智能家电体验馆,灵活的商品组合等方式,销售业绩稳步回升。公司将发挥区域优势,做大做强电器专业店业务。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1日以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 ;

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9,186,761.2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3,490,656.9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6,349,065.6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697,175,485.48元。本次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3,718,65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9,125,407股后的基数为284,593,246股。以此计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2,296,623.00 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25.91%。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6)。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的要求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实际审计工作量,决定向其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共计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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